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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合伙人李树玖、谭臻律师被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聘为调解员

  经2013年1月16日召开的“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第八届一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聘请中国籍调解员312人(其中续聘 207 人,新聘 105人),港澳台及外籍调解员 72人(其中续聘38人,新聘34人),共计384人,为新一届调解员。我所合伙人李树玖律师、谭臻律师被调解中心聘为调解员(系新聘 105名中国籍调解员中的成员)。   调解中心成立于1987年,是以调解等ADR方式,独立、公正地帮助中外当事人解决民商事纠纷的专业机构。新一届调解员队伍中,除聘请了合同法、公司法、国际货物买卖法等传统领域的纠纷解决专业人才外,在一些热点行业领域,如互联网电子商务、涉台纠纷调处、企业兼并与收购、证券与资本市场、矿产和自然资源及军事法律等专业人士的数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新一届调解员中,从事教学研究的占总数的10%,从事经贸实务工作的占36%,从事立法执法工作的占3%,执业律师占到39%,企业公司法务占10%,专门从事调解、仲裁等ADR工作的占到3%。   根据《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工作管理办法》,调解员每一届聘期为四年。新一届调解员聘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2013-02-01 来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