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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北京市律师收费标准

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

  (一)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收费。

  1.侦察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15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15000

  3.一审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4000--45000元。

  (二)二审、死刑复核、再审、审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

  (一)按审判阶段确定收费标准。

  1.计件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15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 6%

  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 4%

  1000万元以上, 2%
        ②办案费: 
   A、办案所需的交通、通讯、复印、打印等费用实行包干制,按以下标准收取:a.北京市内(城八区)案件人民币1500元整(如需要去外地出差,费用实报 实销);b.北京市郊区案件人民币2000元整(如需要去外地出差,费用实报实销);c.外地案件差旅费实报实销。B、办案所需其他费用(翻译费、查询 费、鉴定费、公证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 
  3、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5倍收取,其他办案费用不变。非常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需要组织律师团代理的,代理费、办案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代理二审案件 
  1、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酌减,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酌减,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三、代理再审(申诉)、死刑复核案件 
  1、未曾代理一、二审而单独代理再审(申诉)、死刑复核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二倍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四、代理执行案件 
  1、单独代理执行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标准酌减。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代理民事、经济案件的诉讼和仲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采取部分风险代理方式收费,即签约时委托方只向律师支付基本办案费,通过律师代理胜诉后按胜诉额的百分比支付律师代理费。部分风险代理具体收费比例由委托方与承办律师直接面谈。 
  Ⅱ、非诉讼类法律业务律师收费标准 
  一、法律咨询类 
  根据解答咨询律师的资历和知名度在每小时1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二、代写文书类 
  代写文书每件基本收费2000-4000元之间,可根据文书性质、难易程度、标的额、所需工作时间并结合承办律师的资历具体协商增加收费。 
  三、审慎调查类 
   审慎调查指对公司、企业、个人等目标客体进行的综合性的调查,为委托方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市场融资、处理债权债务等经济决策提供综合性信息。根据审慎 调查范围、审慎调查需耗费时间、审慎调查的目的、审慎调查报告的繁简等因素由双方协商收费,如果以记时方式结算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该审慎调查所需总小时 数,然后按每小时100-3000元人民币之间协商收取。 
  四、律师见证、代办公证类 
  律师代办公证,每件1500-5000元之间协商收费;律师见证,每件20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五、出具律师函和法律意见书类 
  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催告债务等,每份为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为委托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意见书难易程度、使用目的、经办律师的资历等因素协商收费。如果以计时方式结算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该审慎调查所需总小时数,然后按每小时100-3000元人民币之间协商收取。 
  六、常年法律顾问类 
  需要聘请律师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根据公司注册资本、业务状况及所聘律师的资历和能力,按每年3万—50万元的标准收取。 
  七、代理公司设立、改制、资产重组等公司类业务



 标的额(A)  收费比例 满额(RMB) 
 100万以下 A*4% 4万元(100万元满额)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 A*3%  16万元(500万元满额)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 A*2%  26万元(1000万元满额)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部分 A*1% 66万元(5000万元满额)
 5000万元以上—1亿元部分 A*0.5%  91万(1亿元额满) 
 1亿元以上部分 A*0.25%   
  八、股票、债券发行上市, 按拟发行股份数或金额的以下比例收取代理费

 拟发行股票(股) 收费比例   律 师 费
 5000万股以下  2%  100万元(5000万股满额)
 5000万—1亿股部分  1%  150万元(1亿股满额)
 1亿元以上部分  0.5%  
  Ⅲ、其他方式收费的计费标准 
  一、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与委托人约定的财产利益的30%。 
  二、计时收费:100元—3000元/有效工作小时。 
  三、下列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按照不高于规定收费标准的5倍收费,协商不成的,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 
  1、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律师办案时间明显多于同类案件的。 
  2、案件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专业水平要求明显高于同类案件的。 
  3、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特别提示: 
  1、 本所收取的前期律师基本费一律不予退还。 
  2、 委托人应向本所财务部门支付合同约定的全部费用并由本所按规定开具正式发票。除合同约定的费用之外,委托人无须再向本所或本所的工作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如有发生概与本所无关,本所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北京市仁人德赛律师事务所

2017-03-15 来源: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