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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仁人德赛律师事务所李法宝主任、张银光律师担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杨刚的辩护人

      2015年11月12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杨刚涉嫌受贿一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指控,1998年4月至2012年下半年,被告人杨刚利用其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党组书记、副厅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副主席,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新疆金石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鸿远投资有限公司、蒙志鹏等单位和个人在产品经销、获取开发项目、工作调动、职务升迁等方面提供帮助。2008年2月至2013年8月,杨刚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1379万余元。
        北京市仁人德赛律师事务所李法宝、张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担任杨刚的辩护律师。在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理阶段多次会见了杨刚,与杨刚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沟通。在审查起诉期间细致审阅了本案案卷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了辩护律师意见,并参加了二次庭前会议。在2015年11月12日的庭审中,依据事实和法律为杨刚作了罪轻的辩护意见。
        本案将依法择期宣判。



2015-11-13 来源:未知